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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电梯未定检,物业被罚3.5万!

发布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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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西县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处罚〔2023〕2010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阳西县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21680647544F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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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林春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处罚〔2023〕2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违法事实

  当事人阳西县新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金山大道3280号时代新景花园所有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阳江市江城区中洲街道金山大道3280号时代新景花园使用的电梯共有16台,在2023年2月10日检查时上述16台电梯均在正常使用中,上述16台电梯中有4台电梯(产品编号为XODTE40456、XODTE40457、XODTE40458、XODTE40459)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BTJ-Q0220002、BTJ-Q0220003、BTJ-Q0220004、BTJ-Q0220005)中显示电梯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01月。至检查时止,上述4台电梯(产品编号为XODTE40456、XODTE40457、XODTE40458、XODTE40459)尚未进行定期检验,且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4台电梯最新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3.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5

  处罚机关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